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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翰岳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
【文章摘要】
不作为犯在本体结构和规范标准上有其特殊性,而在多义举止方式及“通过作为的不作为”等场合,作为与不作为的区分成为问题。在德国,不真正不作为犯有其独特的法定要件和法律后果,区分作为与不作为对我国司法实践的意义在于,是否通过保证人地位限缩处罚范围。根据这一目的指引,停止能量投入应被合目的地理解为能量不投入即不作为,其他特定方向上的能量投入皆为作为。该标准适用于真正的多义举止方式和中断救助,而“逆形态参与”、原因自由不作为和作为与不作为的竞合都不是真正的行为形态区分问题。
【关键词】不作为 保证人地位 刑法任务 安乐死 法益保护
【年,卷(期)】 2017 年 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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