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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苍龄:论证据学的学科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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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裴苍龄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文章摘要】
   神示证据制度后,西方国家选择的基本证据制度就是法定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的本质就是法律制约证据,这就是历代立法中犯下的最大错误。这一错误颠倒了意识和存在的关系、践踏了证据的客观属性、把证据问题人为地变成了法律问题。证据学研究证据及其规律,而证据及其规律都是事实问题,不是法律问题;证据学研究证明及其规则,而证明及其规则都是认识问题,也不是法律问题。由此来看,证据学根本不是法学。证据学是着重从实质层面研究证明的学问。逻辑学是从形式层面研究证明的学问,被称为“形式逻辑”。证据学就应称为“实质逻辑”。“实质逻辑”就是证据学的学科定位。

【关键词】法定证据 形式逻辑 实质逻辑

【年,卷(期)】 2015 年 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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