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期刊目录
【作者】胡彦涛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文章摘要】
近年来,风险刑法成为刑法学界的新宠,讨论异常热烈。遗憾的是,无论是风险刑法的支持者还是反对者都对风险社会理论所言的“风险”存在不同程度的误解。尽管刑法所打击的“危险”同风险社会理论中的“风险”在人为性、未来性、延展性上存在相同之处,但二者也在合法性、两面性上存在很大的差别。因此不能将“危险”和“风险”二者简单等同,刑法也不能因打击“危险”而演变成“风险刑法”。在风险社会理论中,风险并非人们谈之色变的恶魔,恰恰相反,风险是获取更高安全标准的钥匙,风险社会亦非真实的社会形态,无法成为刑法理念变迁的社会背景。换言之,风险社会理论不能成为风险刑法正当性的理论基础。
【关键词】危险 风险社会 自反性现代性
【年,卷(期)】 2016 年 第(5)期
欢迎阅读《环球法律评论》!您是该文第7406位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