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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柏杨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
【文章摘要】
法律与情感研究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在第一阶段,法律与情感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澄清情感在法律中的作用,树立研究的基本出发点,即法律中处处体现着情感;在第二阶段,研究者将研究重心从抽象的情感与法律的关系转移至特定法律情境下特定情感的具体作用及运行模式,利用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中相关的情感理论,主要对刑法和家庭法领域的具体情感进行研究;在第三阶段,研究者希望能够利用对具体情感进行交叉学科研究得到的结论来改善现行的法律或者政策,并通过这种方式塑造或者影响人们的情感反应,以达到特定的社会目的。对法律与情感研究的未来发展而言,需要加强法学对相关学科情感理论的利用,将对具体情感的研究拓展至更多的部门法领域,进一步研究通过法律手段有目的地培养特定情感可能引发的问题等。
【关键词】情感 理性 法律 交叉学科
【年,卷(期)】 2016 年 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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