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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石聚航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文章摘要】
“去熟悉化”是对当前刑法学知识过度追求体系化的理论概括;“去常识化”是对刑法学知识忽视常识功能的现象总结。当下中国刑法学知识转型正在经历着高度“去熟悉化”同时也是“去常识化”的历程。具体表现为:一是以建构体系为中心的“去熟悉化”是刑法知识转型的基本进路;二是常识判断的功能日渐隐退。过度以教义学为主要媒介的刑法理论体系建构,会造成对常识有意或无意的遮蔽。认真对待常识,基于实践理性,建构“理解的刑法学”,是刑法学知识转型中应当持有的基本立场。
【关键词】去熟悉化 去常识化 刑法思维 知识转型 常识主义
【年,卷(期)】 2014 年 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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