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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 超
【作者单位】首都医科大学卫生法学系
【文章摘要】
英国20世纪90年代一系列法院授权的剖腹产案件表显出了妇产领域根深蒂固的医学与司法上的家父主义倾向——对产妇欠缺意识能力的一般推定,对产妇非理性决定的蔑视以及对产妇及/或胎儿生命利益无以复加的推重——从而与患者自主权原则发生冲突。英国法院通过对意识能力概念过于严格的解释,来绕过胎儿非为法律上之人的法律壁垒,甚至公然对实证法的立场发起挑战。上诉法院虽然在两项判决中扼制住了这一情绪化的异动,它的意识能力理论却仍然为家父主义的回潮埋下了伏笔。故而,单有法律原则,还不足以为产妇自主权提供充分保护。只要诸如应该不惜一切代价地让产妇娩出一个健康的孩子、分娩中的产妇欠缺作出有效决定的意识能力这样一些流布甚广的观念不得澄清,产妇导向的法律政策与婴儿导向的产科训练之间的冲突不得协调,强化了产科医生话语权的医疗资源匮乏状态不得根本缓解,那么,曲解、回避法律原则强行手术的作法就断不会少。
【关键词】法院授权剖腹产 家父主义 产妇意识能力 产妇最佳利益 患者自主权
【年,卷(期)】 2012 年 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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