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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岭
【作者单位】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
【文章摘要】
宪法权利的主体是整体性的个人,法律权利的主体是个体化的个人或部分个人的集合体(法人)。某一公民可以放弃自己的法律权利,但人民不可能放弃全体公民的宪法权利。宪法权利作为母权利可以派生出一群大小不等的法律权利(子权利)。宪法权利不仅是重要的权利,还应是抽象的权利。
【关键词】宪法权利;法律权利;权利主体;母权利;抽象权利
【年,卷(期)】 2008 年 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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