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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史蒂芬?霍伯 赵海峰
【作者单位】科隆大学航空与外空法研究所;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
【文章摘要】
国际空间法在过去50年历经3个阶段的发展,各个阶段特点不同。第一阶段是硬法时期(1956-1979年),第二阶段是以联合国大会决议为表现形式的软法时期(1980-1992年),第三阶段是重新解释空间法的时期(1992年到现在)。本文将进一步就立法方法、立法效果和是否存在从硬法到软法的发展趋势进行探究。有关国际空间法的发展,主要的结论是:(1)未来的国际公法将会是由更为柔性的专门法律制度所组成的空间活动框架;(2)外层空间活动的主要法律框架存在着不断增加的规范模糊性;(3)有关月球和其他天体商业活动的法律制度仍不清晰;(4)有关空间旅游活动的法律制度正在增加,而且可能采取航空与外空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此存有争议)。本文在结论中强调,在国际空间法发展的未来50年,应将国际空间法重新赋予硬法的形式。面对各种挑战,只有这种加强空间活动国际法律框架的方式,才能保持这一国际法律秩序的权威性。国际公法在未来仍然是空间活动的必要框架。但是,更为可能的是,将会有更多的有关专门空间活动的法律规则。而且,国内空间立法也会增加。总之,面对不断增加的私人空间活动,仍然应当保持国际公法架构的权威性。
【关键词】
【年,卷(期)】 2008 年 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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