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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北庚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文章摘要】
以承诺为基础在国内法制中转化适用GPA协定是协定加入国的一般义务。过往加入国通常采取符合本国宪政体制和经济竞争实力的承诺、建立或完善以政府采购法为基本法的统一法制体系来践履GPA义务。我国在加入GPA协定时除遵循一般规律外,还应采取对国有企业是否作为政府采购实体作出恰当承诺、统一政府采购法制、充分利用协定对发展中国家的例外和有关"空置条款"等措施来对接GPA协
【关键词】GPA协定; 缔约国; 义务; 因应
【年,卷(期)】 2008 年 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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