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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泉
【作者单位】东南大学法学院
【文章摘要】
岛礁建设是国际法认可的增加国家领土或扩大国家管辖范围的方式之一,只要行为国遵守相应的国际法规范,岛礁建设便无可指摘。人为建设势必对岛礁的“权利基础”和“划界效力”的认定带来冲击。岛礁建设所依托的海洋地物是判断建设后“权利基础”的重要依据,而岛礁的面积与地理位置则是确定“划界效力”的关键因素。中国在南海的岛礁建设,是在自身管辖海域内依托现有岛礁而实施的人为添附,并未损害其他国家或国际社会的利益,其合法性毋庸置疑。未来在南海岛礁建设过程中,中国一方面应考虑出台官方立场文件阐述岛礁建设缘由,并继续履行相应的国际法义务;另一方面还应充分挖掘和开发岩礁的经济价值,避免落入他国设置的“人工岛屿”陷阱。
【关键词】岛礁建设 权利基础 划界效力 人工岛屿 南海仲裁
【年,卷(期)】 2017 年 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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