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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春镇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法学院
【文章摘要】
对于《美国联邦宪法第九修正案》的含义有“限制权力派”和“未列举权利派”的争议,双方各自从历史、语境和文本论证自己观点的正当性。前者更接近制宪者的“原意”,后者则体现了对第九修正案的当前理解。在宪法实践中,二元联邦制终结前,大法官们把《第九修正案》理解为限制联邦权力的解释规则二元联邦制终结后至今,随着联邦权力的扩张而逐渐将其理解为保护个人未列举权利规范依据。这一变化是大法官们立足于现实,以实用主义的态度运用司法技术回应时代转型和社会需求的结果。
【关键词】第九修正案 限制权力 未列举权利
【年,卷(期)】 2010 年 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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